山东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“大监督”工作机制联席会议
时间:2024-1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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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2日,山东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“大监督”工作机制联席会议。山东公司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杨艳胜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。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倪新,副总经理刘志腾,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王卓君出席会议。
会议就进一步学习贯彻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关于新时期建立健全“大监督”机制、构建“大监督”格局,深入推进山东公司“大监督”机制建设进行了部署,回顾了2024年度第一次“大监督”工作机制联席会议以来的各项工作,审计、内控合规、巡察、纪检四个监督部门负责人分别就落实“大监督”机制进行了专项报告。
会议就构建“大监督”格局面临的问题、推动“大监督”工作落地见效等方面提出四点要求:一是落实“主体责任”,强化党委统筹领导;二是落实“监督责任”,强化纪委协助推动落实;三是压实“一岗双责”,强化主体监督功能;四是强化责任到位,确保监督纵横联动,协同贯通。
倪新、刘志腾分别对推动“大监督”工作落地见效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次进行交流发言。
本次“大监督”工作联席会议的召开,总结了山东公司一年来监督工作的经验,也指明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,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提供了有力保障。山东公司将以此为契机,不断深化“大监督”机制建设,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。